食品4項新制一次看懂,免挨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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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並保障消費者食得安全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下稱食藥署)從109年7月1日起,有4項新措施上路,重點說明如下: 1.強化「一氧化二氮」管理,改列以食品添加物管控。 2.完整揭露食品過敏原,應標示項目擴增至11項。 3.擴增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(HACCP)之食品製造業別。 4.資本額未達3,000萬元之食品工廠,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。 食藥署強調,食品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(下稱食安法)善盡自主管理責任,切勿觸法。如有查獲食品業者或產品違反前述相關規定,得依食安法處辦,共維食安。詳細內容可至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4&id=t589598查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