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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起,澳門機場有新規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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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委員會提醒國人,澳門國際機場與直升機場自本(108)年3月1日起,實施以下要求:(一)禁止乘客以任何方式攜帶打火機(包括火柴)與點菸器;(二)禁止乘客在隨身行李和手提行李攜帶收合後超過30公分的自拍桿、相機(錄影機)三腳架與單腳架,收合後長度超過30公分的上述物品必須以託運行李方式運輸,詳情可參閱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官網,網址:https://www.aacm.gov.mo/news_detail.php?pageid=88&id=469&timetrue=2019-02-20

 

陸委會指出,澳方上揭規定正式實施後,旅客若被發現違規攜帶,將遭罰款並沒收該等物品。由於臺灣與澳門對於入出境可以攜帶的物品項目有不同的法令規定,籲請國人配合遵守澳門政府的相關規定,避免攜帶相關管制物品,以免既遭罰款又因而發生耽誤行程等困擾。

 

國人如在澳門遭遇急難事件時,可撥打陸委會澳門辦事處(駐地名稱為「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」;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:853-6687-2557)協助處理。

 
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mac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05B73310C5C3A632&sms=1A40B00E4C745211&s=68201425464B6DCD